国家统计局霸州调查队队长 胡文彬
统计是党和国家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,是监测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,法治则是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。2024年9月13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的决定,新修改《统计法》固化了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成果,又回应了统计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需求。作为国家统计调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《统计法》,将法律要求转化为依法统计、依法治统的自觉行动,是践行“诚信诚实、依法统计”职业道德的核心要义,更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法定职责与政治担当。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推动新修改《统计法》落地生根、开花结果,奋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。
一、深刻领会核心要义,把握新修改《统计法》时代内涵
此次修改《统计法》,立足统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,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,彰显了党中央、国务院加强统计工作、防治统计造假的坚定决心,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丰富的实践内涵。新修改《统计法》强化了政治引领,筑牢了统计工作根本方向。此次修订首次在法律中明确“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”,将党的领导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,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。新修改《统计法》聚焦了突出问题,扎紧了数据质量制度笼子。针对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这一顽瘴痼疾,新修改《统计法》扭住“责任制”牛鼻子,明确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纳入依法行政、依法履职责任范围,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。这为从源头上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、准确性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,也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刚性要求。新修改《统计法》回应了发展需求,提升了统计服务保障能力。面对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新形势,新修改《统计法》明确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,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,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。这使得统计工作能够更好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,为宏观决策提供更精准、更全面的统计支撑。
二、聚焦关键环节发力,推动新修改《统计法》落地见效
学习贯彻新修改《统计法》,关键在落实、成效看行动。需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、结果导向,聚焦普法宣传、数据管控、执法监督等关键环节,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新法要求转化为统计工作实效。
(一)构建全维度普法体系,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。
普法是依法统计的前提和基础。应着力构建分层分类、精准高效的普法宣传体系,推动新修改《统计法》走进千家万户、深入人心。面向领导干部,通过专题研讨、集中培训等形式,重点解读领导干部统计法定职责和禁止性行为,强化依法管统、用统意识。面向统计人员,开展统计学习专项行动,组织全员重点掌握新兴领域统计方法、数据质量管控标准和执法程序,提升依法履职能力。面向调查对象,开展“送法上门”活动,结合统计调查、业务指导等日常工作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统计义务、法律责任和权利保障,引导其自觉配合统计调查、依法报送统计资料。同时,充分利用主流媒体,结合统计开放日、“12· 4”国家宪法日、“12· 8”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,营造“人人学统计法、懂统计法、守统计法”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(二)健全全流程管控机制,坚守数据质量生命线。
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核心价值。应以新修改《统计法》为遵循,构建“源头防控+过程管控+结果核查”的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体系。在源头采集环节,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,全面推广电子记账、在线直报等现代化采集手段,规范调查方案设计和样本抽取流程,减少人为干预;督促调查对象按照规定设置原始记录、统计台账,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、数字化、标准化,从源头夯实数据质量基础。在过程审核环节,运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,对数据异常波动进行实时预警,建立“智能筛查+人工复核+交叉校验”的多重审核机制,确保数据逻辑一致、真实可靠。在结果核查环节,建立数据质量追溯机制,对重点指标、重点行业、重点企业开展实地核查,实现问题数据可追溯、可核实、可整改。针对新经济新领域统计难题,依法完善统计分类标准和调查方法,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,确保新兴领域数据应统尽统、不重不漏,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。
(三)强化全方位执法监督,彰显统计法治权威。
严格执法是维护法律尊严的关键。应坚持严的基调,以常态化执法监督推动新法落地生根。健全统计执法责任制,建立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执法检查机制,聚焦统计造假高发领域和重点环节,开展专项执法检查,对虚报、瞒报、篡改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“零容忍”,做到有案必查、查案必严、违法必究。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,选拔培养复合型执法人才,通过业务培训、实战演练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,规范执法程序,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。健全统计执法与纪检监察、审计等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,加强信息共享、线索移交和成果互认,形成监督合力。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公开通报,发挥“查处一案、警示一片”的震慑作用,让统计违法行为无处遁形,切实维护新修改《统计法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
三、健全长效工作机制,确保贯彻实施常态长效
学习贯彻新修改《统计法》是一项长期任务,必须健全长效机制,推动依法统计、依法治统常态化、规范化。需着力从责任落实、队伍建设、制度配套等方面下功夫,为新修改《统计法》贯彻实施提供持续保障。压实责任链条,形成工作合力。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新修改《统计法》贯彻实施领导小组,统筹推进学习宣传、贯彻落实各项工作。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体系,明确各级统计机构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,形成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、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、各部门协同抓”的工作格局。强化队伍建设,夯实人才支撑。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,将新修改《统计法》及配套制度作为统计人员入职培训、在岗轮训的核心内容,通过专题研讨、案例分析等形式,持续提升统计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。深入开展“诚信诚实、依法统计”职业道德教育,评选表彰统计诚信标兵,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,弘扬求真务实、廉洁自律的统计行风。完善制度配套,提升治理效能。建立新修改《统计法》实施效果评估机制,定期开展调研分析,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,不断优化工作举措,推动统计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、协同发展。
统计法治建设任重道远,依法统计使命光荣。应以新修改《统计法》学习贯彻为契机,持续强化法治思维、压实法治责任、提升法治能力,坚守数据真实底线,以高质量统计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,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。

